贺州市群众艺术馆 机构设置
2020-07-07 12:13   

贺州市群众艺术馆机构职能:(一)负责承担全市大中型、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与实施。(二)负责开展群众文艺创作与辅导及其人才培养,开展公共文化艺术师资培训。(三)负责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。(四)负责挖掘、整理、研究和开发全市民间民俗文化资源,保护与传承优秀文化传统。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。(五)负责开展文化艺术创作交流研讨活动。(六)完成市委、市人民政府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部室职能:
(一)综合事务部
负责文电、机要、保密、档案、信息、人事、综合协调、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。承担党建工作以及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负责财务收支预决算、资金管理、社会保险、财务报销、工资、退离休费、奖金和各类补贴的发放等财务工作。
(二)戏剧曲艺部
负责指导、研究群众戏剧曲艺的创作、表演和理论学习,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。组织群众性戏剧曲艺创作并参加全国、全区性戏剧曲艺比赛。
(三)音乐舞蹈部
负责指导、研究群众性音乐舞蹈的创作、表演和理论学习,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。组织群众性音乐舞蹈创作并参加全国、全区性音乐舞蹈比赛。负责对全市老年、少年文化工作的组织及业务指导工作等。
(四)美术书法摄影部
负责策划组织美术书法摄影的展览、创作、研讨、交流活动,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,提高全市群众美术书法摄影爱好者的技艺水平。组织和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以上展览。
(五)后勤管理部
负责物资、器材、场地、服装、灯光音响等固定资产的管理。负责后勤物业管理、安保消防卫生管理。
(六)数字文化工作室
负责数字文化馆项目建设和网络宣传,对本馆app软件、微公号、网站与数字化体验室等软件部分开展建设和维护,完善网络档案,整理大数字化数据等工作。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