贺州市群众艺术馆
历史沿革
2020-07-07 12:50   

 

  1981年5月,贺州市群众艺术馆于梧州市成立,原为梧州地区群众艺术馆、贺州地区群众艺术馆,2003年前在梧州市开展群众文化工作。主体工作内容是向原梧州地区贺县、岑溪县、苍梧县、藤县、钟山县、富川瑶族自治县、昭平县和蒙山县8个县提供群众文化工作的指导服务、艺术培训辅导、组织群众活动、开展群众文化调研、组织群众文化赛事等。

    2003年,根据2002年国务院(国函〔200251号)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(桂政发〔200234号)文件,撤销贺州地区和县级贺州市,设立地级贺州市。群众艺术馆于20033月从广西梧州市搬迁到广西贺州市,搬迁至贺州市后正式编制定为15人。主要负责对原县级贺州市、钟山县、富川瑶族自治县和昭平县4个县开展群众文化工作指导服务、艺术培训辅导、组织全市性群众文化活动和赛事及群众文化调研等。

     2012年,中共贺州市委办公室  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贺州市歌舞团团体体制改革实施方案》(贺办发〔201254号)通知,贺州市歌舞团整体划转到贺州市群众艺术馆,将贺州市歌舞团的在职在编人员、控制数人员、退休人员成建制划入贺州市群众艺术馆,进行资源整合,组建了新的贺州市群众艺术馆。主要承担贺州市所辖八步区、平桂区、钟山县、富川瑶族自治县、昭平县5个县区的群众文化工作指导服务,组织全市性群众文化活动和赛事,场馆免费开放,文化惠民演出、戏曲进校园进乡村、艺术培训辅导、群众文化调研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