贺州市群众艺术馆
单位简介
2020-07-07 12:56   

贺州市群众艺术馆(原梧州地区群众艺术馆、贺州地区群众艺术馆)成立于1981年5月。2012年文化体制改革,根据中共贺州市委办公室 、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贺州市歌舞团团体体制改革实施方案》(贺办发〔2012〕54号)通知,贺州市歌舞团整体划转到贺州市群众艺术馆,将贺州市歌舞团的在职在编人员、控制数人员、退休人员成建制划入贺州市群众艺术馆,进行资源整合,组建了新的贺州市群众艺术馆。主要职能有:负责承担全市大中型、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与实施;负责开展群众文艺创作与辅导及其人才培养,开展公共文化艺术师资培训;负责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;负责挖掘、整理、研究和开发全市民间民俗文化资源,保护与传承优秀文化传统;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;负责开展文化艺术创作交流研讨活动并完成市委、市人民政府和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内设机构:综合事务部,戏剧曲艺部,音乐舞蹈部,美术书法摄影部,后勤管理部,数字文化工作室